续租协议
甲方(出租方):北京柏通乐器有限公司
地址:北京市沿海赛洛城402号楼(赛洛公馆)1层1-3号商户(柏通乐器)
电 话:4008-555-188
邮 箱:service@btyq.cn
乙方(承租方):
身份证号(授权人):
电 话:
邮箱:
鉴于甲乙双方原《钢琴租赁合同》到期,乙方有意续租甲方钢琴,由甲方收取租金。现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续租期间:自甲乙双方签订《续租协议》开始,按照双方达成续租租期, 至 止,履行该协议。
二、续租租金:年标准租金 元,优惠年租金 元。续租保险费(人民币): 元。共计 元。
三、费用结算:续租后,《钢琴租赁合同》约定的租金及其他费用累积到下一租期,待乙方租赁结束后统一结算,所有费用从押金中扣除。
四、自动续租:该续租期间届满后,乙方未明确告知甲方不再续租该钢琴的,则视为再次自动续租,再次续租期间和续租租金依照该续租协议的约定办理。
五、如果出现多次续租,导致乙方押金不足以抵扣租金、续租金及其他费用的,视为乙方已购买该钢琴,不足部分乙方应该向甲方补足。
六、该续租协议属于原《钢琴租赁协议》的补充,如果原《钢琴租赁协议》与该《续租协议》有冲突的,以该《续租协议》为准。
(以下无正文)
甲方(出租方): 乙方(承租方)
授权代表(签字盖章):
电 话:4008-555-188 电话:
日期: 年 月 日 日期: